2025 年 9 月 25 号晚上,中国金融圈出了件挺有标志性的事儿。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还有邮储银行,这六家国有大银行跟约好了似的,一起发公告说,它们改公司章程这事儿,已经拿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正式同意了。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银行治理里存在好久的监事会,以后就退出历史舞台啦。
此次集体公告并非突然之举,而是新一轮公司治理结构深度调整的收官之笔。
回溯至2025年4月29日,工、农、中、建、交五大行连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就已发布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撤销监事会的议案。
此后,多家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纷纷跟进,据统计,截至2025年6月末,已有超过20家上市银行宣布取消或推进撤销监事会。
这场变革的根源,直接指向2024年7月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新《公司法》为公司治理架构提供了新的选项,允许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来行使原属于监事会的职权。
为了与法律衔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2024年12月发布了《关于公司治理监管规定与公司法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为金融机构调整监督机制提供了具体操作路径。
监管部门的初衷十分明确,即希望通过此举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随着监事会的撤销,一个现实问题浮出水面:原有监事人员的去向如何安排?
根据监管规定,原外部监事若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可以按照相应程序转任独立董事。
但为了保持监督的独立性,累计任职年限被严格控制,原任职外部监事和转任独立董事的年限加起来原则上不得超过六年。
从各家银行的公告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例如,工商银行的黄力、张杰和刘澜飚不再担任该行监事。
中国银行的魏晗光、贾祥森、惠平、储一昀也同时离任监事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国有大行监事长的更替在此之前已悄然进行。
公开信息显示,从2022年下半年至2025年1月,工、农、中、建、交五家银行的监事长已先后因工作变动或年龄原因辞职。
邮储银行监事长陈跃军也于2025年9月23日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卸任。
这些关键职位的自然减员,为后续的机构改革铺平了道路。
监督职能的承接成为此次改革的核心。
所有宣布撤销监事会的银行均明确,将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来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责。
审计委员会通常由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构成。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指出,这种安排有望提升监督的专业性,因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能力可能更强,能够更精准地针对银行风险管理和财务合规等核心领域进行监督。
然而,职能的转移也引发了业内专家的深度思考。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监事会原本的监督对象是董事会和高管层,而审计委员会本身就是董事会的一部分,这种“自己监督自己”的角色可能存在内在冲突。
他进一步分析,与作为常设机构的监事会不同,审计委员会的主要成员是独立董事,他们并不全天候在公司履职,可能在获取信息和投入时间方面存在局限,这会影响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这场变革被普遍视为中国银行业与国际公司治理模式接轨的重要一步。
浙大城市学院文化创意研究所秘书长林先平认为,撤销监事会能够精简治理架构,提升决策效率,避免职能重叠,并符合国际公司治理趋势。
奥优国际董事长张玥则指出,审计委员会本质上是将监督职能嵌入决策层,这种转变可能带来更高效的监督机制,使监督工作更贴近决策层面,有利于风险防范。
与此同时,职工董事的角色开始凸显。
例如,招商银行在公告中明确表示“在董事会中设置职工董事”。
长沙银行也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董事。
张玥分析,职工董事作为员工利益的代表,能够将基层声音直接带入董事会决策过程,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这不仅保障了员工的参与权,也使决策更能反映一线实际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6日,国有六大行撤销监事会的法律程序已基本完成。
这场涉及中国金融体系核心层的治理结构大调整,正在重塑银行业的内部权力配置与监督制衡机制。
其背后是追求效率与维护制衡之间的复杂权衡。
银行业公司治理的实践效果,仍需在未来的市场检验中寻找最终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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